关于做好2010年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
各处、室、办:
为认真贯彻落实慈溪市教育系统2010年安全综治工作会议及城区教办安全工作会议精神,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,创建和谐校园,切实保障和促进全体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,现就做好2010年学校安全工作,提出如下意见。
一、指导思想
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坚持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”的方针,进一步以“安全发展”科学理念引领学校安全工作,以安全教育为基础,以加强学校管理为重点,以制度建设、督促检查为手段,积极实施和谐校园建设行动计划,着力在安全教育上取得新实效,在安全监管措施上实现新突破,在安全防控能力上实现新提高,确保学校食品安全,师生生命安全,校园平安,努力使学校安全工作进入新阶段,创造新局面,达到新水平。
二、工作目标
1.认真落实安全综治工作责任目标,层层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制,做到岗位明确,责任到人。尽最大努力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,特别是学校责任事故的发生,确保师生平安,学校和谐平安;
2.认真扎实地完成市教育局、卫生局及所在街道下达的安全综治工作的各项任务,努力为创建“平安慈溪”作出贡献;
3.大力加强安全与法纪教育,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,提高安全防范能力,通过各种方式将“平安校园”创建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,努力创建“示范性平安学校”。
三、工作重点
2010年安全工作的重点是校园周边环境联合整治,师生交通安全,严防溺水事故,传染病预防,食堂食品安全,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安全,组织开展专项主题教育活动、专项检查整改与专项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等。
四、工作措施
(一)进一步健全安全责任体系,切实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
1.坚持以人为本,坚持统筹兼顾、协调发展,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总体发展规划,做到同步规划、同步实施、同步发展;要强化法制观念,坚持依法监督、依法管理,把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;要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,重视做好基础工作,坚持标本兼治,逐步建立依法管理、不断完善的安全工作长效机制。
2.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“第一责任人制”。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具体抓好落实,各校区分管校长,各处室主任,各线负责人,各班主任为本岗位(责任区)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,并与校区、处室、班级签订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,健全全校各级组织齐抓共管,全体师生全员参与的安全工作管理机制,确保安全工作横向到边、纵向到底。
3.强化对安全工作的考核、奖惩和责任追究力度,加大对各处室、各线、各班级的安全考核权数,细化考核内容和指标,完善学校安全考核奖励办法。强化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,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和考核,做到奖惩分明。学校将采取“每月自查、其中督查、学期考核”的办法,全面推进安全责任制的落实。
4.制订安全工作规范,健全安全工作档案。要进一步健全安全工作的相应制度,使安全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。安全制度主要包括:岗位责任制度、安全教育制度、安全检查制度、考核评估制度、安全奖惩制度等。要完整、系统地保存安全工作的所有资料。档案内容包括:安全工作计划、活动计划、安全工作措施、汇报材料、工作总结,师生的教育、学习、会议纪录,日常检查、整改记录等。
(二)进一步深化安全隐患专项治理,构建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
5.健全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和落实整改机制。突出对重点部位、重点活动、重点人员、重点环节等“四个重点”的督查。要高度关注学校安全隐患的发现与排查治理专项行动。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报告制度,做到及时发现,及时报告,及时整改,特别是学校食堂,楼梯,护栏、电器设备的隐患排查和整改。要加强隐患治理动态跟踪检查,确保整改效果,杜绝隐患“回潮”。
6.加强春季防病、夏季防台、暑期防溺水、秋冬防火、春游秋游等重点时段重点内容的安全工作;扎实做好寒暑假及“五一”、“十一”等重要节假日的安全工作,通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突出事前监管,继续把校园安全,交通安全作为工作重点。
7.加强对学校食堂、食品卫生的日常监管。继续实施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制度,启动食堂卫生“五常法”管理。严格执行《食品卫生法》和《学生食堂与集体用餐管理规定》,严格食品定点采购制度,食品质量验收制度、食堂卫生消毒制度、炊事人员持证上岗制度、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制度,健全食堂、食品安全台帐制度及事故责任追究制度。
8.加强在出操、就餐、放学等上下楼梯时段的安全管理。要从学校实际出发,在出操、就餐、放学等上下楼梯时,分年级、分班级逐次下楼,并有正副班主任带队维护,由值勤领导与值勤老师在楼梯间负责维护秩序,防止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。
9.切实加强学校卫生健康教育与传染病等专项的防控工作,做到宣传教育与严格防控相结合,杜绝传染病在校园的发生与扩散。切实加强晨检午检制度,严格缺席学生情况追究与报告制度。
10.加强门卫与夜巡的管理。认真落实门卫与夜巡检查登记等各项内部安全防范制度,严防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入校园,严防学生随意离校,确保学校正常教育秩序与校园安全。
11.加大经费投入,进步加强安保人员配备与学校安全设备设施的配置,做到人防,物防,技防结合,努力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保障力度。
(三)进一步强化安全宣传教育,增强师生员工安全意识
12.安全教育是学校教育活动的经常性工作,要把安全教育同校风建设、和谐校园建设、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、“德育导师制”、优秀教师与潜能生结对帮扶工作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预警机制等结合起来,渗透到教育教学活动的各个层面。学校各类会议、集会、班会、团队活动等应渗透安全教育内容。
13.要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,列入教学计划,安排教学课时,通过开展“安全教育日”、“安全教育周”活动和开设安全教育课、举办安全专题讲座、举办安全知识竞赛、开设安全宣传专栏、放学前“一分钟安全警示教育”、周末“五分钟安全警示教育”等形式,让广大学生学习安全常识,增强安全意识,提高自我防范能力。
14.主要节假日、寒暑假、各种大型活动前应有重点进行交通、防火、防溺水、防触电、防煤气中毒、防骗、食品卫生及疾病(传染病)预防等安全教育活动。
15.加强心理健康教育,重视对学生的心理咨询和疏导工作,帮助学生克服种种精神、心理障碍,防止因此发生自伤、自残、离家出走和其他破坏性行为。
16.要进一步加强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学习、宣传工作,理解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的规定和要求,确保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有法可依,有章可循,按章办事。2010年要继续重点学习、贯彻、执行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》、《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》以及《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治安管理办法》等6个安全工作制度。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,严格安全工作的程序管理,提高依法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水平。
17.加强教职员工的安全培训。把安全要求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,年内对对重要岗位人员进行安全专业知识培训,通过培训增强安全责任意识,提高安全工作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,确保学校和谐稳定。
18.健全和完善教育系统现有的应急预案,结合各地、校的实际,要制定专项活动预案。将应急知识教育纳入学校教学内容,开展应急知识培训和综合演练,学校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不少于一次,开展四项“自救自护”活动,不断提高应急救援的组织能力,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实效性、可操作性。
(四)进一步依托部门联动和家长支持,加大安全管理工作力度
19.按照教育部、公安部等十部门制定的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》、公安部《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》和教育部《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》的要求,配合公安、交通、城管、工商、文广、综治等部门,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合治理,进一步净化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治安、交通等环境,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关心、支持学校安全工作的合力。积极争取综治、公安、城管、卫生等部门的支持,继续深化校园及周边的综合治理工作,营造安全、文明的校园环境,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氛围。
20.要积极争取广大家长的理解和支持,强化家长是孩子监护人的意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和教育部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》等规定,让家长明确自己在安全问题上的监护责任,共同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。
慈溪市城区中心小学
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四日